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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琛登上舞台,靓丽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,漂亮清晰的五官、流畅g净的身线条,以及那身毫无亮点的衬衣仔k,全部一览无余。
他并没有模仿于晟的叛逆迷彩油漆形象,妆容清淡,f装素朴,依旧是清纯大男孩形象,美则美,却显得偏离主题。
他亦没有做任何夸张表情,只是挂着一张面无表情的脸,目不斜视的向前方行走,和练习时不同,有了音乐的相助,他的步伐、摆臂能够根据旋律节拍,精准的踩在每一个重音上,就像是经过计算一般,每一个角度,每一个频率,竟是没有一丝一毫偏差,也因为过于准确的关系,让人感到一种无法忽略的僵y感。
仿佛衬衣仔k包裹之下的是一具精致木讷玩偶,这是众人第一个反应。
于晟望着台上之人,眼底一p嘲讽。这个人,除了那张脸,还有什么能和自己比?
此刻,林琛已走到最前端,他垂下头,非常自然的挽起袖口,拉松领带,解开领口三颗纽扣,弯下腰,脱鞋,用手提在双侧。这些动作j乎一气呵成。
然后,他扬起脸,斜睨四方,只做了短暂停留,便迅速转身,毫不留恋,g净利落。
整个过程只不过短短j秒钟,众人还来不及反应,最后那个画面似乎成为了永恒,定格在观众心中:桀骜眼神,精致锁骨,松垮领带,以及手中那双破坏优雅的滑稽跑鞋。
如此鲜明、个x的一幕,让人无法遗忘。
等到众人回过神来,只看到林琛光着脚远去的背影,此刻,他的步伐、摆臂明显和刚才不同。轻快、活力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