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《蔷薇下的刺(18禁)》(终)》免费阅读!

顺手救动物,只花三分钟(2/2)

作者:三分微光

,凶恶狗抓不到,不能保护民众,抓一堆老弱病残、y犬、亲人的狗,又违反动保精神。既保护不了人,y保护不了狗。

    在英国,捕犬是由管制员执行,管制员必须评估犬只有没必要捕捉。当然,英国流l动物不多,因此,管制员只有300多名。

    而捕犬门槛,通报者必须指出是哪只狗有问题,经由专家评估,确定有捕捉隔离需要,才能捕捉。  只有精准捕捉问题犬,才能保护民众,保护猫狗。

    敬ai的  立委,您对动物的关怀,我真的很感激

    请您支持nr法制化,在此想解释一下对nr的j种质疑。

    通常对nr的质疑有j种:

    1有没有效。

    2绝育也很残忍。

    4成本是否太高?政府是否要花大钱?

    3会制造困扰民众的社会成本。

    首先,nr有没有效,与源头控管弃犬有关,这已谈过,就不再说。其次,有人认为nr的速度比不上l猫犬繁殖的速度。事实上,l猫犬繁殖的速度经常被夸大,刚出生的y猫犬存活率并不高。但必须承认,紧管如此,l猫犬繁殖的速度仍然有可能比nr速度快,这必须视nr的方式而定。nr规模越大,越有系统,绝育的速度就越快。目前民间以有限资源,零星分散的nr作法,的确会追不上l猫犬繁殖的速度,因此,只有政府揖注资源,与民间团、人士共同规划出有系统、够集中,规模够大的方式,nr才能达到减量的效果。  有人鼓励民间作nr,但反对政府出资,又说nr规模不够大无效。此说法不是鼓励民间ai心人士花钱做白工吗?民间作nr,规模一定不够大,效果一定不好,为什麽要鼓励民间投入nr,又反对政府投入资源?

    绝育是否很残忍?这必须以相对的角度来看。如果和真正人道的安乐死比,对动物的疼痛,安乐死是比较低,但安乐死是剥夺一条生命,绝育只是剥夺生殖能力。其实,绝育对母犬是好的,未绝育的母犬很容易子宫蓄脓。  然而如果和现在政府政策相比,绝育会变得很仁慈,因为从捕捉、收容、人道处理整个过程,每个环节都会造成猫狗巨大的痛苦和恐惧,折磨期间往往超过12天。这种痛苦不只是疼痛而已,恐惧、病痛、紧迫、精神n待等可怕的折磨都会发生。

    关於社会成本,可分两部分,第一是结紮一只狗要花多少钱。如果以结紮费用而言,一只母狗大约1500元(手术1200+住院300),也就是政府每只母犬只要出资1500元,但却可换取非常多志工免费劳力,台湾原本就有非常多人在做nr,他们自掏腰包都愿意做,如果政府愿意出这1500元/只,大家当然更乐意投入。解决流l动物的方法规模一定要大,以目前政府捕捉、收容、扑杀的方式,必须花很多钱(新北市今年而言,光80个管理员和捕犬员,一年就要花2800万左右,屍焚化650万,安乐死250万,其他不算),但能捕捉的狗只是一小部分(9000只左右)。如果和民间合作nr,光这三项费用3700万就可以绝育24000只以上的母犬,是政府捕捉的3倍,而愿意投入的志工绝对是目前80个捕犬员的好j倍,且其积极热心程度绝对远高於领薪水的捕犬员。因此,就成本来说,捕捉、收容、扑杀远高於nr。

    犬只绝育回置可能会造成咬人、追车、噪音、脏乱等,这也是社会成本。但换个角度想,这些狗本来就在那里,不nr也一样有可能咬人、追车、噪音、脏乱等,这些成本并不是nr造成的,没有nr同样有这些社会成本。

    也许有人误以为我们主张nr的狗不能抓,这完全是误解,我们认为只要有咬人、追车或明显威胁民众、造成民众严重困扰的狗都可以抓,但必须经过指认、评估(英国即如此),确定有这些问题才能抓。所以,nr的狗如果有这些问题,一样可以捕捉、隔离。我们不是要求不能捕狗,而是要求精准捕狗,反对目前的滥捕。也就是说nr的狗入出问题,还是可以用隔离的方式处理。

    敬ai的  立委,您对动物的关怀,我真的很感激

    农委会反对在动保法定义里加入「流l动物」,原因是他们认为流l猫狗是从家猫家犬弃养出来的,所以主张应从加强「饲主责任」解决。这是不可能的,政府连稽查植晶p都没能力,更抓不到弃养者,如何从加强「饲主责任」解决问题?

    政府的无能怠惰,导致大量的流l动物。而要降低流l动物,可能的途径有很多:

    第一、

    残忍,人道且有效的方法:短期内以氰化物全面毒杀流l动物,动物会在最短时间死亡,很人道。毒杀猫狗比捕捉安乐猫狗容易,所以有效。但如此残忍的方式,能容於国际,容於社会吗?政府敢做吗?

    第二、

    残忍,不人道且无效的方法:捕捉、收容、处决。猫狗被捕捉过程会受尽惊吓、摧残。收容所里瘟疫横流,许多猫狗被病魔折磨而死,没死的也因互咬、紧迫、环境恶劣而受尽苦难。至於安乐死其实一点也不安乐。这种方法,极残忍而不人道。其次,捕捉猫狗并不容易,以目前政府捕犬人力,不可能短期内全面捕捉,只能局部慢慢捕捉,所以永远抓不完杀不完,因此毫无效果。

    第三、

    人道且有效的方法:即捕捉、结紮、放回。台湾可贵之处,就是有属不清的ai心人士,他们自掏腰包、甚至倾家荡产,为流l动物结紮、喂食。这麽多的ai心人士,只要政府愿意洟注资源,辅导他们,他们会非常积极协助政府进行l犬结紮。

    以台北市街猫nr为例,目前已超过200个里加入nr区,台北市政府每年投入500万绝育经费,与民间合作绝育社区街猫。於是每天晚上,台北市到处都是抓猫结紮的志工,光「nr协会」就有超过300个志工,而正式与市政府签约的协会有五个,志工上千人。这些都是充满热情、老练娴熟,而且免费的人力。在台北市,志工参与街猫nr是全年无休的。政府只要投入500万,便可吸引如此众多拼命的志工,协助绝育街猫。也因为绝育规模够大,其效果相当良好。

    可悲的是,农委会采取的是既残忍、不人道又无效的方法。他们不敢采取第一种,又拒绝第三种,所以只能局部、有限地捕捉、收容、处决猫狗,永远抓不完杀不完。

    我们没有其他选择,只能选择第三条路,同时增订「家犬繁殖必须登记」(高志鹏等委员版本第五条修正案,或h昭顺委员版本第二十二条修正案。)  以及增订「检举奖金」,才能有效降低流l狗,最终让街头不再有流l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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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附录:

    收容所中未开眼的y犬:

    嗯,看完我眼眶都s了。如此周到的设想,就别辜负别人的好心了。还请大量转po喔!

    花个三分钟去寄信吧,各位善心人士们,举手之劳,功德无量。

    我先寄信去罗,为善不落人後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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